一、涉及范围
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一般包括货物类和服务类。货物类采购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交通设施工具、通讯设施工具;服务类采购主要包括会议定点、印刷、车辆维修、车辆加油以及部分专业服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计划办理采购业务;
(二)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保证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采购信息管理,防止机密信息泄露。
三、所涉及的部门范围
(一)领导机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二)主责部门:财务装备股。
(三)协作部门:各职能股室、机关纪委。
四、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领导机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机关为采购特成立机关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局长任小组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纪委等为成员部门。
1.审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2.审定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3.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的招标方案、委托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研究审议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5.研究其他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职责划分
1.财务装备股负责初步审定政府采购预算,依据预算批复监督实施政府采购流程;
2.使用部门、机关纪委、财务装备股参与办公用品和专用物资采购。
3.各股室编制本部门物资采购计划
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申报和审批制度,由承办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审批权限参照支出审批权限。
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及规范主要涉及:采购预算与计划、采购活动管理、采购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采购信息管理。
(一)采购预算与计划的流程与规范
1.计划编制和审批
承办部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报批。采购计划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事由、采购项目、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等事项。
2.确定采购方式
财务装备股根据采购预算及内容,确定采购方式,股长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1)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娄底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2)全市****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与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情形,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市财政局申请批准。
3.选择委托代理采购机构
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须按照市局统一管理,从财政备选库中抽取招标代理机构。
4.组织采购
各股室日常办公用品及日常办公用品以外的专用物资采购,由财务装备股牵头会同使用部门、机关纪委共同组织实施采购,财务装备股出纳不得参与采购。
(二)采购活动管理的流程及规范
1.管控措施——前期工作
(1)财务装备股根据批复文件提出招标工作启动申请。
(2)财务装备股通过“财政平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填报项目采购申请(平台录入)。
(3)财政审批后转到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机构受理后联系财务装备股。
(4)财务装备股召集招标公司、业务股室召开项目招标技术需求协调会。代理机构介绍本单位业务情况及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及政策;业务股室提出技术需求;三日内签订代理协议及法人授权书。
(5)财务装备股、业务股室协助代理机构依据技术需求起草招标文件,业务股室对招标文件进行技术把关。
(6)招标代理机构向财务装备股提交《招标文件》,财务装备股按机关内部审批权限提交有关领导审议批复。
2.管控措施——开标及公示
(1)财务装备股在开标前一天到财政抽取评标专家,并指定一名熟悉本业务的同志作为采购方的专家参加评标。
(2)开标现场。评标时,纪检、财务装备股对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3)主管(授权)主任对中标结果签署确认函,招标公司据确认函上网公示中标结果。
(4)公示结束后当天招标公司发中标通知书,1-4天内报送机关一套备案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副本)、评标报告和代理协议。
(5)财务装备股在网上发布招标及中标公告。
3.管控措施——签约及执行
(1)政策法规股依据招标文件会同办公室、财务、纪检进行合同谈判,起草项目合同,并报局长签署合同。
(2)业务股室负责合同的执行。遇有重大变更须专题报请局长同意。
(3)相关招投标的财政备案工作,由财务装备股协调。
(三)采购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的流程及规范
1.组织履约
财务装备股(非出纳)和经办股室共同负责采购的执行,组织履约,并为供应商履约提供必要的准备。
2.组织验收
日常办公用品的验收,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签字验收,确定专人管理,并做好入库登记。
日常办公用品以外的专用物资验收,由办公室牵头会同使用部门、机关纪委共同组织验收。
验收时填写《采购货物验收单》,验收人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违约情形的,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及时纠正或补偿的,经验收方同意,可免于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支付采购资金
本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采购申请表、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验收报告、项目前期文件资料、项目开标文件资料、项目评审文件资料、项目中标(成交)和履约文件资料、其他文件资料。
政府采购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二)采购计划的执行与评审;
(三)采购的执行与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