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 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沛经审发〔2022〕2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沛县****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沛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拟对沛县****
2.3工程总投资:约5038.31万元。
2.4招标范围:沛县****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6本项目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工程主要内容为:沛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含)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含)以来)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水生态治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 人。
(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数字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数字人民币账户汇出)、¨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①银行电汇及相关保函方式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
开户账号:********-****
②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账户信息:
钱包ID:****9706
钱包名称: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3)银行保函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清晰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11月21日至 ****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09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2.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荣盛未来广场S1-135
联系人:陈胜男
电话: ****
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