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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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点击登录查看开展征地拆(搬)迁项目过程监管审计服务 | 采购内容:点击登录查看开展征地拆(搬)迁项目过程监管审计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计征地拆(搬)迁项目政策执行、实施程序、安置补偿等情况;检查核实征地拆迁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等情况。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监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接受采购人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2)供应商及其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采购人归档制度要求整理咨询档案,并出具成果文件。 (4)供应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核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在采购人处从事服务的资格,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开展过程监管工作,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服务纪律要求: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得利用监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监管无关的任何事项; (7)保密要求:供应商在协助采购人参与过程监管工作前,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无限期《保密协议》,供应商必须对所有过程监管项目有关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8)安全要求: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若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或补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 75.000000 | 2024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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