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信段“桂林地区”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宣传园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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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十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48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包件号 | 包件内容 | 数量 |
第1包 | 南宁通信段“桂林地区”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宣传园设计、施工总承包 | 1宗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须具有3件铁路企业同类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00止、递交地点:南宁市****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1.1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宁通信段“桂林地区”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宣传园设计、施工总承包 |
1.1.2 | 招标人 | |
1.2.1 | 资金来源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1.3.1 | 招标服务名称及数量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3.2 | 包件划分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4.1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5.1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1.6.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3.3.1 | 投标报价条件 | 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和保证而承担的全部成本、费用和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材料消耗、设备折旧、人员培训、工具、已经缴纳的或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等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所有费用。 |
3.3.2 | 其他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其它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连续 40 日内保持有效 |
3.6.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密封件数量: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装在信封里密封完好。 2.密封件均应写明:“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件号、所投包件名称、投标单位全称。 3.每一封贴处均须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均可)。 4.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5.1 | 定标方式 | 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原则上选取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2.经招标人公布的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因其它原因取消其中标资格的,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或采购。 3.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
8.1 | 变更采购方式 | 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不足3个的包件,招标人应进行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报名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包件,经公示后,招标实施人不再进行公开招标而变更为谈判采购。 2. 投标截止时间止,现场投标人少于3个的包件,经评标小组现场集体讨论决策同意,可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3.变更为谈判采购时则不公开报价。(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有价格联盟**** |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章 节 标 题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物资需求明细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1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章 节 内 容
第一章 投标函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三章 报价表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业绩等)
第五章 技术服务承诺书
第六章 廉洁承诺书
第七章 信誉情况说明
第八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
第十章 技术条件偏离表
3.3.1本项目投标报价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同一包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凡未按规定报价者,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中如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3.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逐一填写分项价格,分项报价中未列明品目或虽然列明但没有填写价格的品目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分项品目中。
3.3.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实际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为代价,任意压低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固定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7所有投标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招标文件规定货币的投标将被否决。
3.3.8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声明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写明增值税税率。
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5.2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1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提交至招标人。
4.3.2或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3改的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密封、标记和提交的规定,并在密封包装和修改文件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5.1.1定于****15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中国铁路南宁局有限公司南宁通信段会议室。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②介绍监督管理部门出席开标会人员;
③清点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情况;
④由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和投标人授权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
⑤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⑥评标小组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⑦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⑧开标结束。
6.1.1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研究和决定招标评标的有关事宜。
6.1.2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受聘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3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6.2.1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原则,对投标报价存在的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进行校核和修正。一旦这种算术性校核和修正为投标人所接受,校核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上述校核和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6.3.3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含税价)作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6.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4.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6.4.3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原则上选取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7.1.2经招标人公布的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因其它原因取消其中标资格的,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或采购。
7.1.3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7.2.1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7.3.1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3.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
7.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且中标人收到后、书面合同签订前,招标人任意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7.4履约保证金
7.4.1不做要求。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确定中标人,或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应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7.5.4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之日起生效。《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前后出现不一致时,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顺序解释。
7.5.5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废除本次中标结果
8.1变更采购方式
8.1.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不足3个的包件,招标人应进行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报名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包件,经公示后,招标实施人不再进行公开招标而变更为谈判采购。
8.1.2投标截止时间止,现场投标人少于3个的包件,经评标小组现场集体讨论决策同意,可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8.1.3变更为谈判采购时则不公开报价。(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有价格联盟****
8.2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
8.2.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8.2.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8.2.3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4如经监督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有价格联盟****
8.2.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9.1纪律和监督
9.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国铁集团有关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规章纪律,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2廉政条款
9.2.1严禁买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9.2.2严禁买方工作人员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9.2.3严禁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9.2.4严禁买方工作人员要求或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取、家属的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9.2.5严禁卖方向买方工作人员 (含家属、子女)行贿或赠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9.2.6严禁卖方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安排买方工作人员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9.2.7严禁卖方宴请买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娱乐,以考察名义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免费旅游。
9.2.8如果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性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反方承担另一方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同时,接受有关处理后仍要接受法律制裁。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10.2异议供应商经过异议程序,在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投诉。
10.3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招标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10.4异议人或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0.4.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10.4.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4.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10.4.4异议请求及主张。
10.4.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服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10.4.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10.4.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0.4.8异议内容涉及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异议人须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或授权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如不按上述规定异议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标实施人可予以驳回。
11.1其他事项
11.1.1其他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依据。除非投标文件存在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内容,评标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非任何外部证据进行评审。
1.2本次招标按照在投标商务和技术均实质性满足要求的条件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者中标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1.3投标文件的技术条件评审采取通过制。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对未通过技术条件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工作按程序分为评标准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三个阶段,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予以澄清。
2.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和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工作程序,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主要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与技术响应审查、投标报价审查。
2.2.1形式审查
(1)投标文件封面签字盖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
(3)投标函签字盖章;
(4)同一投标人不存在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2.2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评审。
2.2.3 响应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实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以及是否有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有重大偏差的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2.2.3.1商务响应审查内容
(1)投标报价及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交货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正在生产或将要提供给买方的物资是否存在第三者主张任何权利的要求;是否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抵触;
(4)投标有效期是否足够;
(5)投标是否拒绝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6)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条款是否逐条响应,关键条款上是否有异议或保留;
(7)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2.2.3.2技术响应审查内容
(1)投标物资的品名、数量、规格、配置和技术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
(2)投标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性能、检测验收标准、包装方式和各种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交货状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4)质量保证期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2.2.4 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不予核减。
2.2.4.1 算术性校核与修正计算错误(以含税价进行校核与修正)
投标报价如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予以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下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所需修正的内容应告知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如果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修正数字表示的总价、单价和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
(3)如果合价与总价不符,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
(4)如果投标人提供有折扣的,所提供的折扣无具体措施、或虽然有具体措施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降价措施不合理或不可行的,视为无效折扣,其折扣将被拒绝;经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的折扣或降价,将据此修正总价和相应的单价。
2.2.4.2评标价(含税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到交货地点并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的价格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重大的缺项、漏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严重不合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评分。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评分。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8)如对投标方的报价是否合理出现异议,则以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人员的判定为准。
(9)如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不予核减;如投标报价中存在缺项或漏项,作废标处理。
2.2.4.3合理性审查
(1)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的《成本分析表》中利润为负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成本分析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报价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对《成本分析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予以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拒不修改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成本分析表》中的制造成本或期间费用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详细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将依照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同等标准、保证供应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含税)中标。除评标方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效投标人报价(含税)从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含税)完全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中标人。
2.3.3投标文件审查
2.3.3.1对投标文件中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不明确或有遗漏,有错别字、涂改等现象,以及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真实意思表述、不产生歧义的事项,应做好评审记录,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招标人。
2.3.3.2存在非实质性相关证明文件不齐全,投标报价有明显错误,表述不清晰或有歧义,对招标文件条款保留性响应等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的偏离等情况,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招标人。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2.4.1投标文件封面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2投标函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无签字,或无盖章,或日期错误,或委托书内容错漏等重大偏差。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本次投标工作时,投标文件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4.4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有缺项的。
2.4.5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或装订不符合要求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6投标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无文字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与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或增值税税率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8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工艺技术、实施方案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4.11投标文件的交货期、交货地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严重不符且不能实现招标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2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方案(规格指标、技术标准和性能)或服务方案或施工方案或维保方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3投标文件载明的物资数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4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的。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招标或是否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宣布招标无效并重新招标。
2.4.15低于成本价投标的。
2.4.16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
2.4.17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招标人决策的(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
2.4.18资格审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2.4.19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2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
2.4.21同一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
2.4.22不同投标人授权或委托同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前来投标的。
2.4.23不同投标人载明的项目管理人中有同一人的。
2.4.24投标物资为原装进口产品,没有提供销售授权委托书中文翻译件的,没有提供质量认定证书、检测报告等各类资质证明中文翻译件的。
2.4.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4.26投标物资(设备)在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环节,使用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使用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
2.4.2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2.4.28其他重大错漏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情形。
2.4.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的。
3.1 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不否决全部投标,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授标。
3.2评标委员会按照包件进行授标,对所有包件内的数量不进行拆分,并按照同一包件投标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包件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中标候选人确定不超过3个,原则上包件应授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设定其他具体授标方案。
4.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标明排序。
4.2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4.3评标报告至少应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评标过程描述、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中标候选人名称及中标数量等。
4.4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4.5对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认为须否决其投标的事项,应在评标报告中指明引用招标文件中具体否决投标的条款号及内容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否决条款。
一、项目内容
1.各包件名称、数量及实施地点:
包件号 | 包件内容 | 数量 | 实施地点 |
第1包 | 南宁通信段“桂林地区”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宣传园设计、施工总承包 | 1宗 | 桂林市**** |
2.项目期限:****前完成设计、施工。
3.实施单位: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通信段
4.报价方式:按照工作量报价。
5.报价内容:南宁通信段“桂林地区”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宣传园的设计、施工工程,包工包料。
6.结算方式:中标人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办理验工计价,招标人收到工程进度计价及请款单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中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与上述条件冲突时,按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编号:GB50210-2018)。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编号: GB50016-2013)。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编号:GB50257-96)。
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编 号:GB50055-1993)。
以及其它适用的国家、国铁集团及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的最新版本、铁路相关技术文件。如标准出现矛盾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按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南宁通信段“桂林地区”党员活动室及党建文化宣传园的设计及施工。
2.中标人按南宁局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3.本项目所选用材料的各项指标均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符合防火、防潮、防蚀、防滑、耐久、无毒、无异味、防静电吸尘和低放射性。
4.装修要力求简洁、明快、朴素大方,中等装修标准,材料材质要坚固,经久耐用,具有防火,防潮,易于清洁等特点,严禁使用有毒性的建筑材料。
3.电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留余量。
4.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等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5.配线整齐,各线路间不得绞结,并排走向的导线要连接紧密,不得损伤电线,不得出现断股的现象。
6.线路与灯具端口连接紧密,不得虚接、松动。
7.灯具等安装牢固、配线合理。
8.所选植物需符合桂林当地种植,易于成活。
9.投标方需完成本次项目包件涉及的设计、拆旧、新建园林、室内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表中未标明具体工作量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现场考察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69-33516):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质/工艺 | 数量 | 单位 |
党员活动室 | ||||
1 | 党旗主题文化墙 | 35 | ㎡ | |
2 |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文化墙 | 33 | ㎡ | |
3 | 党员活动室门口标识制作 | 1 | 项 | |
4 | 荣誉柜 | 8 | ㎡ | |
5 | 投影幕布 | 200 | 寸 | |
6 | LED显示屏 | 3.5 | ㎡ | |
7 | 会议桌 | 6 | m | |
8 | 椅子 | 18 | 把 | |
9 | 封窗 | 10 | ㎡ | |
10 | 墙面翻新 | 刮腻子、刷乳胶漆 | 60 | ㎡ |
11 | 原有装修拆除 | 1.00 | 项 | |
12 | 垃圾清运 | 1.00 | 项 | |
党建文化园 | ||||
13 | 建筑外部电力引入 | 1 | 项 | |
14 | 内部低压电缆布线工程 | 不小于等于3㎡线,套管 | 1 | 项 |
15 | 外部给水 | 1 | 项 | |
16 | 内部给水 | 1 | 项 | |
17 | 步道 | 材质:大理石 | 60 | m |
18 | 凉亭 | 尺寸:直径不少于3m,高度不少于4.2m | 1 | 项 |
19 | 绿植 | 不少于200棵,必须包含罗汉松老桩 | 1 | 项 |
20 | 草皮 | 1 | 项 | |
21 | 水池 | 带喷泉,大理石立面 | 1 | 项 |
22 | 党建文化长廊 | 不小于16m | 1 | 项 |
23 | 原有大树修枝 | 1 | 项 | |
24 | 景观石雕 | 尺寸:不小于7*2m | 1 | 项 |
25 | 钢筋混泥土基础 | 10 | ㎡ | |
26 | 整体基础开挖 | 690 | ㎡ | |
27 | 既有水池拆除并填平 | 1 | 项 | |
28 | 建筑垃圾清运 | 1 | 项 | |
党建宣传栏 | ||||
29 | 党建宣传栏 | 60.00 | ㎡ | |
项目设计 | ||||
30 | 项目平面设计及3D效果图 | 1 | 项 |
(项目名称)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的招标公告,经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文本 份。
据此函,投标人申明如下: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修正方法。
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如我方中标,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中国铁路国铁集团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8点,8.1条关于本次招标条件不足时,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条款。
我方作为投标人保证将要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且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书、贵方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贵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类型: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签字章:
地址: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价格单位: 元
服务内容 | 规格型号 | 工作量(计量单位) | 不含税 单价(元/计量单位) | 含税单价(元/计量单位) | 不含税 总价 | 含税总价 | 承诺增值税税率 | 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 项目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总报价(不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
总报价(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标报价(单价、合价、总价)的含税价、税率、不含税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必须填写,投标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无文字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与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报价无效。
2.投标报价(单价、合价、总价)以不含税价为基础,根据税率计算填写含税价,计算公式为: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
3. 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根据国家的税率的变化相应调整。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表格格式。
5.投标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 | |||||
… | …… | |||||
二 | 人工费 | |||||
… | …… | |||||
三 | 机械加工费 | |||||
… | …… | |||||
四 | 维修成本 | |||||
… | …… | |||||
五 | 管理费 | |||||
… | ……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费 | |||||
2 | 税后利润 | |||||
服务单价 |
备 注:1. 投标人须按服务内容做成本分析。表中各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服务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种类的服务单独列表,投标种类3个及以上的应提供不少于3个种类的成本分析。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要求)、产品认证证书(如有)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名称及概况
1.1 服务商名称
1.2 地址
1.3 成立日期
1.4 主管部门
1.5 性质
1.6 在职人数
一般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其他人员
1.7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情况(到 年 月 日止)
1.7.1 总资产
1.7.1.1 流动资产
1.7.1.2 长期投资
1.7.1.3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1.7.1.4 无形及递延资产
1.7.1.5 其他资产
1.7.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7.2.1 流动负债
1.7.2.2 长期负债
1.7.2.3 所有者权益
2.提供物资的情况
服务商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公司名称和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服务能力 | 职工人数 |
3.服务商从事相关服务的历史(年数)
4.近3年主要提供服务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4.1国外服务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4.2国内服务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度 | 国 内 | 国 外 | 总 额 |
6.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日 期: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认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选择适用本表)
序号 | 买方名称 | 合同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单价 (元) | 合同金额 (元) |
合计 | — | — | |||||
备注: 1.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应按年份分别填写编制表格; 2.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新认证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 目 | 投标人证书 |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服务承诺书
(服务商名称) 郑重承诺:
(招标项目名称) 中的 服务由我方提供,该服务质量由我方直接负责。因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引发的损失,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服务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招标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1.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 | |
2.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存在国家铁路局或铁路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 | |
3.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 |
4.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罚,处于处罚期内的。 | |
5.被中国铁路国铁集团列入黑名单的。(http:****) | |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提供上表(投标人应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或提供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未被列入的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样本格式,谨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项目 | 内容 | 注:填“响应”或“优于”。“优于”时须具体列明优于的事项。 | |
1 | 标的物名称 | 依照本文件规定程序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列明的项目名称。 | |
2 | 价格 | 依据中标人的报价。 | |
3 | 数量 | 依照本文件规定程序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列明的数量。 | |
4 | 付款 方式 |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执行 | |
5 | 交货期(项目期限) | 按《中标通知书》中列明交货期(项目期限)交付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中标人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依照中标人承诺执行 | |
6 | 服务 地点 | 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中列明地点。 | |
7 | 验收 方式 |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执行 | |
8 | 质量 保证 承诺 | 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中列明的要求执行。中标人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 |
9 | 违约 责任 | 1.交货期违约责任:延期交货在一至二周以内的,每延期一周,按迟交物资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在三周以上的,从第三周起,每延期一周,按迟交物资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延期买方有权考虑终止合同。2.其它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 |
12 | 其它 | 招标文件中的各类要求。 |
技术条件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 技术条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条件描述 | 与招标文件 技术条件要求的差异 | 偏离说明 |
第四章-三-9.1 | 党员活动室门口标识制作 | 党员活动室门口标识制作 | 无差异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须附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逐条响应。
2.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复制、粘贴、不能体现投标服务主要技术方案(规格指标、技术标准和性能)或服务方案或施工方案或维保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废标。
投标人声明:
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是根据投标服务实际情况做出的详细技术性能指标描述和说明,符合国家和中国铁路国铁集团现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并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无实质性差异。我方知晓并承担提出技术条件偏差的投标风险。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将在____________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铁集团《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发包人作出的处理。
1.使用不合格电缆等材料、设备。
2.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3.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4. 转包和违法分包。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