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 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00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00至**** 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9095/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游连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s:****:9095/y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
地址:南平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