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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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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划示字〔2024〕33号
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4宗划拨供地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 名称 |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供地条件 | 划拨价款(万元) | 土地用途 | 意向用地者 |
纬三路(经五至经八路段) | **** | 叶集区境内 | 26575.08平方米 | 现状 | 无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区双产公司 |
纬二路(经五至经八段) | 叶自然资划2024-52号 | 叶集区境内 | 23165.48平方米 | 现状 | 无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区双产公司 |
香樟大道及部分绿化(金叶大道至经八路段) | 叶自然资划2024-53号 | 叶集区境内 | 72657.28平方米 | 现状 | 无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区交通局 |
园一路(纬二至纬三路段) | 叶自然资划2024-54号 | 叶集区境内 | 6082.01平方米 | 现状 | 无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区双产公司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至****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六安市****
地址:六安市****
公示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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