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十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徐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十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2.2 项目建设内容: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清退侵占、植物群落提升、边坡整理修复、岸线修复、农污整治、新建中水压力管道、新建污水处理站等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2.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共计十个标段,本公告为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十标段。
十标段施工内容:此段属于紫庄镇,不老河南岸起:湖里村北大吴街道与紫庄镇镇域边界;止:常庄闸,主要为岸堤土方工程、固坡措施:草坡结合抛石;增加宾格网箱挡墙、增加箱涵和管涵、现状道路改造与新建、沿路增加生态拦截沟、增加维养码头、沿线增加功能照明、新建小微湿地整型及绿化、养殖坑塘疏通及绿化、现状林地绿化提升、支沟涵桥、界碑、界桩、车挡、生物丰容设施、科普点设施(宣传栏、木平台等)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合同估算价约802.59万元。
注:评标按贾汪区不老河生态修复工程一至十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前面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含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连续3个年度由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的,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C二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
徐州市****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2 日至2024年11月 26 日17时0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6.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其他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3本代理公司代理的多个标段,按照标段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开标。前一标段开标结束后,进行下一标段的开标,请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耐心等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徐州市****
联系人:吴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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