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惠州市****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惠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单位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为一式两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惠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惠州市****
联系方式:张小姐 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