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山西省曲沃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风雨操场、餐厅项目 1.2工程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3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作内容:风雨操场建筑面积4395.19㎡,地上3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操场四周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7297.52㎡,餐厅建筑面积8943.48㎡,地上3层,框架结构。 1.4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1.5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1.6交货地点:山西省曲沃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风雨操场、餐厅项目 1.7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符合GB/T25181-2019《预拌砂浆》的标准。预拌砂浆用砂的最大粒径应通过5mm筛孔。采用天然砂,宜选用中砂。抹灰砂浆的最大粒径应通过2.5筛孔;用于预拌砂浆的粉煤灰的质量不低于I级;预拌砂浆的胶凝材料可以是水硬性胶凝材料,也可以是石膏类气硬性胶凝材料但所生产的预拌砂浆中胶凝材料种类和预拌砂浆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要求。 (2)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20规范要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允许偏差长度±4mm、宽度±2mm、高度±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质量要求:强度等级A3.5、干密度B06的合格品;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物资品种型号不符及规格超出允许偏差不予验收、物资外观破损明显或影响使用不予验收,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 (3)物资的截面尺寸、几何尺寸及单位重量等允许偏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 (5)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数量,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以双方约定的数量验收方法和标准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后的数量做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1.8报价方式:根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卸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并将所供货物卸到指定地点。包含税单价,并汇总计算含税价。 1.9付款方式:按建设方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月 17 日前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清货款,并由双方委托人签字认可,乙方开具本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发票认证后,财务形成应付账款。甲方根据建设单位付款节点及回款情况支付,不超过累计材料款的 70%,待本合同工作内容全部结束后付至累计材料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主体验收三个月后付清(如资金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以抵顶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蒸压加气混凝土块 | 200mm*300mm*600mm A3.5级 | 合格 | 1300.0 | m3 |
2 | DRWL**** | 蒸压加气混凝土块 | 240mm*200mm*600mm A3.5级 | 合格 | 300.0 | m3 |
3 | DRWL**** | 砌筑砂浆 | M5 | 合格 | 260.0 | 吨 |
4 | DRWL**** | 砌筑砂浆 | M7.5 | 合格 | 135.0 | 吨 |
5 | DRWL**** | 抹灰砂浆 | M15 | 合格 | 60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