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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关于曲靖市会泽县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的征集公告

云南曲靖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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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云南省曲靖市****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鱼永芝****)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曲靖市会泽县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HZCGKJ2024-15-关于曲靖市会泽县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协议价 ≤ 260元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供应商的上级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的上级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中的一种或几种。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法律法规规定的的限制性资格条件: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 信用要求 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入围要求 不包含(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曲靖市会泽县会议定点场所潜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曲靖市****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
2、申请流程(方式)和地点
2.1 申请流程(方式):通过网上递交方式进行申请。
2.2 框架协议申请地址(网址):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电子卖场(https:****;
2.3 申请文件提交要求(供应商须上传的资料):供应商须在电子卖场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流程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若已在电子卖场完成入驻,可直接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电子卖场申请入围框架协议,申请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流程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供应商申请时按征集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须上传的资料(所有申请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附件2.《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承诺书》
附件3.《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设施设备清单一览表》
附件4.《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附件5.《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送表》
附件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所需具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中的一种或几种(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即可)。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会泽县****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权利义务
1.1甲方对乙方框架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甲方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等文本文件对乙方的履约和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2甲方负责对入围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1.3甲方负责对乙方与采购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1.4对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4.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1.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1.4.3无正当理由绝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1.4.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
1.4.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4.6违反法律法规和框架下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2、乙方(入围供应商)权利义务
2.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2.2乙方应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严格履行响应承诺。
2.3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按照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等对自身的履约和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4 乙方应做好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内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在协议有效期内,指派专人对业务系统进行操作、信息维护,保证公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承诺、报价等信息真实有效。协议期内,乙方信息发生调整的,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已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2.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3无正当理由绝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2.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框架下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3.1未按照承诺价格执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3.2提供虚假发票的;
3.3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3.4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3.5出现旺季隐瞒房源而不对采购人优先服务的;
3.6经查实,以低于同时期协议成交价销售给非政府采购行业大客户、零售客户的;
3.7未经采购人同意,违法转包或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
4.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按规定进行清退处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供应商有“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其他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自行与会议服务供应商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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