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对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次)进行国内 询价,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次)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供应商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此次联合体投标,应指定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的名义办理报名。 6.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 17:32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 至 ****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线上领取 | 招标文件售价 | 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1 分包名称: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次)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时间 | **** 09: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0 | 收款人 | 0 | 银行账号 | 0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格尔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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