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财税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档案科技分公司)拟选聘税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税咨询服务。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由档案科技分公司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面向社会选择财税服务机构。 1.公司简介 档案科技分公司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于2023年2月成立。主要业务涉及档案服务、数字认证及密码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及馆室文化服务。 2.工作内容及服务方式 2.1 工作内容 为档案科技分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财税咨询。 (2)重大经济合同涉税事项咨询。 (3)重大项目税负测算、风险评估。 (4)定期对公司税务资料进行审核。 (5)为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6)协助公司开展税收优惠申报、备案等专项事务。 (7)为公司提供税务培训。 (8)编写《税务管理工作评估报告》。 2.2 服务方式 中选单位须按照本公告的基本要求,为档案科技分公司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根据档案科技分公司需要派员参加项目专题会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依法成立10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起算,若公司发生过更名,以更名前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企业具备3A税务师事务所资质或具有3年及以上档案服务行业或信息行业或销售行业财税咨询服务相关经验。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5个及以上服务对象与比选人公司性质、规模类似企业的财税顾问服务项目。 3.3 人员要求 公司注册税务师人数不低于10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均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3.4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3)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5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按否决处理。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自****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3:30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 4.2 比选申请费用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蜀道投资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财税咨询服务标书费(可简写)。 4.3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4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tps:****/)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电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08时00分至****08时0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人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开标时间:****08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6.比选申请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比选申请无效。本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3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蜀道投资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财税咨询服务比选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8.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比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tps:****/)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tps:****/)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