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G321纳溪区天仙至永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G321纳溪区天仙至永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招标(第二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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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G321纳溪区天仙至永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绿化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落划分:在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里程起于K1786+810,止于K1798+600,全线划分为 1个合同段(见1.3《合同段落划分一览表》)。 1.2 计划工期: 9 个月。 1.3招标范围: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全部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等绿化施工内容。 1.4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里程划分为 1 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天) | 备注 | 1 | 绿化工程 | K1786+810-K1798+600 | 负责K1786+810-K1798+600段绿化工程 | 270 | | 1.5 专业分包内容: 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施工分包相类似的工程;近 5 年内完成不少于 2 个(含2个)类似项目业绩或完成1个类似工程项目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为: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 在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3.3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G321纳溪区天仙至永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3.5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1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https:****)”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同步发布。 5.2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杨老师:****。 6.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6.2异议、投诉处理 6.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6.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G321纳溪区天仙至永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人: 唐先生、刘女士 联系方式:****、**** 8.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服务专线:400-8148-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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