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南疆喀什、和田、格尔木标段
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
[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本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标段(包)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南疆喀什、和田、格尔木标段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若有异议,请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宝华电子招标平台,向宝华招标西部分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证明文件。(线下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必要证明文件,向宝华招标西部分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点击登录查看。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四、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孙黎黎(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