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边界平台升级及网络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30:00,更正为:**** 10:00:00。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数据边界服务和视频边界服务:防火墙: 17、支持防火墙日志云端存储与分析服务,并提供无限量云端日志存储空间,能够将防火墙、NAT、系统和安全事件等日志一键上传至云端,能有效实现安全事件异地数据备份,并支持微信告警推送,微信报表推送,任意时间地点的日志查询服务。”
现更正为:“3.2.技术要求-(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数据边界服务和视频边界服务:防火墙: 17、支持防火墙日志云端存储与分析服务,并提供无限量云端日志存储空间,能够将防火墙、NAT、系统和安全事件等日志一键上传至云端,能有效实现安全事件异地数据备份。”
其他内容不变。
将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巴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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