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 06:00:00至****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4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圣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45.5
最高限价(万元):244.015757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隆阳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 4、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6:00至****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紧急CA办理电话:****。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09:00 其他:1、相关费用:(1)代理服务费29400.00元,以下计费规则计算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144万元×1%; (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上发布。 3、技术支持: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4、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保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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