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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乡村振兴现代油茶产业园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永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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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祁阳市****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祁阳市****

2、采购代理编号:****

3、项目概况:包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产高效示范基地、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两个子项目,其中:1.高产高效示范基地:124268亩生态油茶示范基地的林地清理、整地和深挖垦复,其中高标准新造油茶林42183亩林地清理和整地,低产低效油茶林改造82085亩林地清理和深挖垦复,实施作业道路、新建防火带、标示牌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2.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总用地面积17200.09㎡(约25.8亩),总建筑面积40840㎡,其中综合楼9000㎡、储存仓库8000㎡、茶果初加工车间8000㎡、茶籽冷链仓库7200㎡、成品仓库7200㎡、配套用房1440㎡,配套完善室外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工程。

包2:采购水肥一体化设施、生防及抚育设备一批。

二、采购项目预算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1

高产高效示范基地、茶果初加工与茶籽仓储交易中心建设

1

29469.25万元

29469.25万元

2

水肥一体化设施、生防及抚育设备

1

19251.34万元

19251.34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进行采购,投标人可选择其中1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只能中标1个包。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记录网上截图。)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1 月 22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点击登录查看(祁阳市****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祁阳市****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申珊、 廖佳

电 话:****

地 址:祁阳市****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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