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空间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开展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1.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空间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1.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因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管理局工作需要,现拟对公共教学空间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提供公共管理教学空间及教务系统等日常管理、排课系统空间预约日常操作维护、教学空间使用状态巡查更新、体育教学器材设备指导使用及调配等级等服务(具体见采购清单)。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及规范要求。
1.6.质保期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
1.7.售后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8.项目预算(含税):498000元。
1.9.采购控制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98000.00元,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税金以及为完成本次项目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含税总价超出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无效。
1.10.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2.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还应同时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参与应答的授权书。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供应商应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此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应答”情况;
证明材料:上述2.2-2.7项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8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查询违法违规失信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证明材料:请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9时30分。
获取地点:线上获取。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应答的供应商,登录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https:****。
递交截止时间:****9时30分。
递交地点:海南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滨海校区公共教学楼204办公室
注: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但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破损或丢失或因物流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后果请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项目公告仅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https:****。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滨海校区公共教学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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