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双桥污水站房屋整修
二、采购依据:依据《丰台车辆段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丰辆办〔2020〕169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条(一)“合同标的额或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且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承办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选择其一,并按照《丰台车辆段项目采购方式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三、采购项目
1、双桥污水站房屋整修
2、地址:双桥污水站
四、采购标准
1、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3、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中的规定;
4、《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铁调[2021]160号;
5、《铁路建筑安装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符合建筑类国家、省、市****
7、其它有关铁路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上午9时。
2.递交方式:在截止日前送至北京市****
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限:****至****
七、要求及相关事宜:对上述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请于****上午9:00前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并将异议的函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163.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