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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4]32号)

安徽安庆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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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4]32号)
发布时间:**** 出让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4]32号)
庆自然资告字[2024]32号 ****
经宜秀区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庆自然出字〔2024〕 029号 宗地总面积: 34189.72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宜秀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3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34189.7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25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84
起始价: 1128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庆自然出字〔2024〕030号 宗地总面积: 31872.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宜秀区。神灵潭以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西,振风大道以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31872.3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10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84
起始价: 1051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安庆市****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5.竞得人在****地块内须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一处,每百户3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庆自然出字〔2024〕030号地块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每百户3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以上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6.沿神灵潭绿地驳岸由竞得人代建,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由宜秀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监督。 7.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照《安庆市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8.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9.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6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0.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在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11.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宜秀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12.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13.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11:30前到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安庆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安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开户账号:****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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