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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自然拍告字[2024]3号)

福建三明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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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自然拍告字[2024]3号)
永自然拍告字[2024]3号 ****
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348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燕西街道九龙溪西岸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3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488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38
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场地不平整
起始价: 55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如不属已在永安市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若竞得标的,为便于办理后续土地出让金缴交相关事宜,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成立新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该公司须在永安市注册登记、按章纳税)。申请人须在竞买申请报件中须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须自取得新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五日内),本局根据拍卖成交结果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若竞得人属已在永安市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不履行上述设立新公司的约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安市****
联 系 人:戴女士,上官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开户账号:****0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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