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1690.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华圣路,西至文苑河东侧公园绿地,南至华中东路,北至支路一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1690.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7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35 | |||
起始价: | 187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天柱山西路201号)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天柱山西路20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安庆市****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30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37平方米,独立占地;一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480平方米,鼓励和幼儿园合建。以上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政府。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超出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的,须在一年内付清余款)。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在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全部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4.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5.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照《安庆市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6.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7.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90天内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迎江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8.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11:30前到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柱山西路201号
联 系 人:局利用科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开户账号:****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