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盐池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路网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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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盐池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路网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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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盐池县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30%预付款;硬件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试运行满三个月后项目初步验收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0%;终验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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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路网数字化系统采购 | 盐池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路网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 | ****.00 |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盐池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路网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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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盐池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路网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乙方责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不可抗力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盐池县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30%预付款;硬件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试运行满三个月后项目初步验收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0%;终验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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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10分) | 10.00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类似业绩(7分) | 7.00 | 供应商提供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4分,满分7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实施方案(20分) | 20.00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 (1)实施计划(包含项目建设背景、项目需求分析、项目管理目标); (2)项目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人员配备); (3)质量保证(包含监测和监控服务品质、客户满意度调查、流程管理); (4)风险管控(包括应急预案、响应突发事件、控制风险); 按以上4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 每项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4 | 系统技术开发方案(36分) | 36.0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系统技术开发方案: (1)智慧路产数字化模块功能规划(包含公路基本设施管理、交通标志管理、服务设施管理、其他设施管理、资产技术文档管理、物联网智能芯片管理、系统测试); (2)智慧路产状况监测模块功能规划(包含资产状况监控、资产状况总览、技术状况评定、路面技术状况、路面损坏状况); (3)智慧公路养护业务模块功能规划(包含单位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养护业务管理、养护巡查、任务工单、静态轮巡、养护规范标准、统计分析); (4)智慧公路巡查监督模块功能规划(包含视频监控、智能监管、问题清单); (5)乡村振兴特色经济模块功能规划(包含智慧出行、景点查询、助力农产品推广、群众共治); (6)智慧公路客运管理模块功能规划(包含车辆管理、线路管理、位置管理、行为管理、视频数据管理、公交查询); (7)工程项目管理模块功能规划(包含项目库管理、项目立项管理、可研及设计管理、可研及设计管理、项目档案资料、视频与环境监控); (8)智慧公路路政管理模块功能规划(包含路政巡查、货运监控); (9)智慧路长制管理模块功能规划(包含事件管理、考核报表、综合展示、路长制网格化应用、巡查管理、公示牌管理、路长制考核); (10)智慧公路应急保障模块功能规划(包含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管理、应急演练管理、应急物资管理); (11)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模块功能规划(包含实时监测、基础设施、云端传输、移动终端、自动报警、远程访问、报警解除、综合管理); (12)手机APP模块功能规划等(包含资产信息数据管理、资产状态监测、养护业务管理、路长管理); 按以上12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 每项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3分; 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2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5 | 培训方案(15分) | 15.00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1)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计划) (2)培训资料的准备(包括应为培训活动准备的教材和资料、教学设备及工具、为培训人员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3)培训评估(包括培训目标是否达成、培训内容的有效性、培训方式的适当性、培训师资的水平、培训期间的状况等) 按以上3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 每项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12分) | 12.00 | 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1.售后服务组织架构;(包括部门结构、人员结构、岗位结构、售后机构办公地址等) 2.售后服务程序;(包括售后服务具体方案、流程介绍) 3.售后服务沟通、咨询服务机制;(包括定期沟通、回访流程、联系方式等) 4.服务人员齐备,响应时间迅速,能满足8小时售后服务响应的 按以上4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 每项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3分; 存在内容不完整、或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2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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