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11个市县垦地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陵水)(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砂(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1个市县垦地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陵水)
工程内容及规模:陵水县本号镇牛岭农场南平片区东风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 2301.65 亩,可净新增水田面积为 767.31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陵水县本号镇牛岭农场南平片区五一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 1764.52 亩,可净新增水田面积为 697.4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陵水县英州****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海南省陵水县。
2.2招标内容:河砂:15000吨,以上数量为暂估,不作为结算依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至少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业绩资料。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付款条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后支付至本期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支付至本期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于90日后支付。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方式支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 23 时 5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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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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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砂 中砂 | 15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