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地块)商业定位策划与设计咨询顾问服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A5地块位于宁波市****
2.2项目规模:包括****地块,面积约10万平方米,工程费用估算不高于20.41亿元。
2.3招标范围: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地块)的商业定位策划和设计咨询顾问服务,具体详见商业定位策划与设计咨询顾问服务任务书。
2.4服务期限:
商业定位策划服务期限:中标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成果,中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深化成果,中标后45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整体终稿;
设计咨询顾问服务服务期限:27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工作时间之和为准,不含暂停时间。
2.5质量要求:商业定位策划成果文件须符合商业定位策划与设计咨询顾问服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策划定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设计咨询配合设计单位完成相应设计内容,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9:00至****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4.5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金鑫、秦元根、华飞龙、陈志永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