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5年塔里木地区钻具基础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范围:为保障钻具送井的及时性、可靠性,降低外修和租赁费用,计划在塔里木地区开展钻具基础维保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估算金额 98万元(含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 家中标人。
2、服务标准除满足《Q/SY TZ 0021-2022 石油钻具管理与使用规范 钻杆》、《Q/SY TZ 0165-2011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规范 加重钻杆、钻具稳定器》、《SY T 5369-2012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 方钻杆、钻杆、钻铤》标准外,标准外,还应满足技术协议(见合同)中相关参数要求。
质量及考核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点击登录查看轮南基地。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招标人在钻具基础维保完成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现场验收维修质量,验收采用现场双方共同验收方式。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投标人承诺所钻具基础维保质量符合技术标准,提供相关维修记录,检测结果符合修复标准。
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12:00:00至**** 12: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转账备注写明:管具与井控公司招标费。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联行号:****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管具与井控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方式,收件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3.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4-12-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天津市****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天津市****
项目联系人:王凡平
电话:****/ ****
邮箱:****@qq.com
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