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宗地现状 |
NG(2024)007 号 | 太湖港街道办七里花园社区 | 31776.33 | 工业 | 50 | 1847.93 | 184.793 | 已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 |
2.挂牌出让地块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容积率≥2.0,建筑系数≥40%,绿化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15%。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规划意见书》(JGY(G)****)。
(2)能耗指标: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7吨标准煤。
(3)环保指标:空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工业污水经各自预处理达到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荆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挂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在荆州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
(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高新区分局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必须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时间为****9时至****10时。
五、地块挂牌时间为****10∶00时起至****10:00时止。
申请人可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9∶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9∶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于****10: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2016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黄艳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