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新兴一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24—2025年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时间:****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新兴县新兴一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24—2025年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兴县新兴一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24—2025年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46,25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公司(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分拆。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新兴县新兴一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24—2025年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凭以下资料(统一使用 A4 纸复印或编制,复印件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获取磋商文件: (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附件或在本招标公告页面左侧“资料下载”进行下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如非“三合一”或“五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至****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广东省云浮市****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9时30分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云浮市**** 十一、磋商时间:****09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东省云浮市****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云浮市****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