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延吉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征收意见稿)向社会发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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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延吉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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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为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
第一条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启动征收程序。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征收土地预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和张贴,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规种树;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违规种树部分不予补偿。
第二条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市****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调查人员应告知被征收人到现场参加调查,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告知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由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确有必要的,可以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调查结束后,拟征收现状调查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在村、组内公告和张贴。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需测绘的地上物等财产应当由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并依据测绘数据委托相关评估机构予以评估。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上物等财产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征收补偿资金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年批准公布的《关于延边州****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最低标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年批准公布的《关于延边州****
第五条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后,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和村、村民小组张贴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包含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第六条 组织听证。征收土地范围内超过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第七条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组织相关部门测算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市****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期限内,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作出说明。
第八条 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与听证、征地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等相关前期工作后,提出征收土地申请。
第九条 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申请依法批准后,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权属、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时间、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第十条 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责令交出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市政府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责令被征地人交出土地。
第十二条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市政府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被征地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仍拒不交出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