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为保障本幢楼全体业主的权益,单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按照(楼幢占地面积/楼幢总建筑面积)×单户房屋建筑面积方式计算,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登记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2)海口市****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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