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东鸿基建材有限公司3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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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广东鸿基建材有限公司30%股权 | ||
标的编号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鸿基建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梅州市****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梅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蔡燕明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5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994XQ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3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梅州市天海实业有限公司 | 50 | ||
2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0 | ||
3 | 梅州市客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458.380000 | -1058.520000 | -1060.55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617.930000 | 7756.590000 | -138.660000 | ||
审计机构 | 广东旭东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139.510000 | -30.260000 | -30.26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299.050000 | 4304.860000 | -5.810000 | |
备注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50万元。其中,转让方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750万元,实缴出资315万元,出资期限至****,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3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A0420号)“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梅州市****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A0420号)、年度审计报告(旭东审字[2024]第0312号)及法律意见书。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方创熙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7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批准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2024年第十四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40.809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50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挂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suaee.com.cn/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