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2525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0:0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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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LDJF_JTG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许多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6 月 11 日发布 “关于合理设置随机入围参数(W1、W2)的业务指导函”第二条第(七)款:“主体三类序列:以 2023 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三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为准,各地市暂未开展主体三类信用评价的,农村公路有关招投标等活动可适用主体二类评价结果。”(见附表 1),该条款意思是各地市暂未开展主体三类信用评价的,农村公路有关招投标等活动可适用主体二类评价结果。但是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发布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023 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附表 2),也就是说现在主体三类信用评价结果公告已出,2014 年 11 月 14 日后发布的农村公路有关招投标等活动理应采用2023 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三类信用评价结果,不应该再用2023 年度主体二类评价结果作为招标文件依据,恳请贵单位依法依规重新发布招标文件。 在此对于大家提出的疑问作出澄清说明:万合镇邂逅岭至西塘公路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于****已组织对此项目开展了标前审查会确认了招标文件的内容,且泰和县目前暂未开展主体三类信用评价的,故招标文件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