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宗地坐落: | 新华街西侧、顺泽路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6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29862.52 | ||||||
公园绿地 | 1351.8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358 | |||
起始价: | 322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该宗地严格按照“巨自然技字[2024]69号”规划条件执行。
3、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7、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31319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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