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发布日期:**** 14:45
招标条件
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范围 | 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8:30 至 **** 17:30 |
获取方式 | 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沛县****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09:30 |
开标地点 | 沛县**** |
其他
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9.5万元(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项目需求: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沛县****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北京时间上午09:00-09: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上午09: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县****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沛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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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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