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保资规公告字〔2024〕13号
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竞买人须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以新公司或控股公司开发该地块的,新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认缴出资比例须高于50%(不含50%)。
(三)该项目需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建造,需实施装配式建造并结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建造,实施建筑面积与具体要求以县住建部门的要求为准。
(四)该地块产业类别为旅游产业,投资强度为 250万元/亩。
三、净地情况:该宗土地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2.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或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或联系出让人或挂牌人获取。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用全流程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申请人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也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详见出让手册。
(五)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五、挂牌报价
本次交易活动的挂牌报价和竞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六、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
(一)竞买申请与竞买保证金交纳起止时间:****-****17:00;)(二)竞买资格审核时间:****-****17:30;
(三)挂牌报价时间:****09:00-****10:00;
(四)挂牌现场会时间:****10:00
(五)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无人报价,挂牌结束;有人报价,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竞价,以价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本次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四)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日内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准入协议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五)竞得人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已缴交的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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