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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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内容为: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5质量检测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二、现更改为:5. 投标人资格要求:5.5质量检测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