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岚自然资告字〔2024〕28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岚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决定拍卖出让以下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出让年限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 |
**** | 童海路以西、阿掖山北路以南 | 19716.5平方米(29.57亩) | 40年 | 商业用地,可兼容商务,用地比例不超过4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 |
2022L-57-3号 | 圣岚路以南、达山路以东 | 34378.9平方米(51.57亩) | 至****止 | 防护绿地 | 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宜使用多层厂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面积的15% |
2024G-247号 | 圣岚路以南、达山路以东 | 271417.3平方米(407.13亩) | 50年 | 物流仓储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其中物流仓储用地比例59%,港口码头用地比例41%(按用地面积核算) | 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保证金、起叫价、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叫)价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 | 750 | 3701 | 2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2L-57-3号 | 3070 | 3070 | 2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4G-247号 | 21578 | 21578 | 5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网址: http:****。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网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部门的规划指标要求、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至****,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日照市岚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交易网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16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16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9:30;
2022L-57-3号:****10:00;
2024G-247号:****10: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3. 申请人可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信息库信息(http:****。
办理地点:(1)日照市****
(2)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玉泉二路凯航大厦3楼306);现场办理电话:****。
4.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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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我单位决定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报名参与日照市****
1、我们完全接受本次拍卖出让文件的要求和约定,保证所提交的竞买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2、我们参加土地竞买,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万元,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资金。
3、我们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的实际汇款人与申请人一致。
4、如能竞得该宗地:
①我们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严格履行其规定的全部义务;
②我们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如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③我们保证按照《日照市建设项目用地批复现场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立现场公示牌,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规划建设条件和开工时间按期开工建设,同时接受你局对该宗地的批后监管。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