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12时(北京时间)前已在北湖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三中学科创楼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3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术报告厅、科创中心室(含AI智能、3D打印、智能机器人、创客孵化中心)、计算机信息素质提升实践活动中心、理化生实验室、录播室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控制在人民币陆万元以内,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公示时间:****至11月26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