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安义县****
项目概况
安义县政府机关食堂餐饮厨师团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义县政府机关食堂餐饮厨师团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安义购2024B**** | 安义县政府机关食堂餐饮厨师团队采购项目 | 1 | 年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选择续签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投服务的服务承接商必须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节能、环保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4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安义县****
五、开启:
****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安义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4、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响应文件解密、最后报价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详细操作详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 4.2文字询标功能说明:对评委发起的文字询标进行响应。前置条件:评委针对本单位发起了询标操作。供应商需将评委提问内容与供应商自己回复的内容制作出询标记录的word,打印出来线下完成签字或盖章后,在“03 相关电子件”上传相应盖章版或签字版附件,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完成文字询标相应操作;详见“南昌不见面询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端)(网址:http:****。 5、关于“政采贷”政策: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 6、关于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2023)8号]相关规定 6.1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2023)8号]相关规定; 6.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格式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3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成交) 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前湖大道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