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唐河县虎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唐河县虎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49,9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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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 (2)采购内容:唐河县虎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开展前期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含规范化建设、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等相关技术服务(因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点击登录查看唐河县虎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勘察服务 二标段:点击登录查看唐河县虎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设计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使用市政行业相关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使用水利行业相关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新成立企业不足3个月的自成立当月起计算); (8)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9)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唐河县****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为准(南阳市诚信库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 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登录交易主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南阳版)”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后缀为.nytf)。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4、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准备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 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使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7、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 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 | ||||||||||||||||||||||
联系人:张随涛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随涛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