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枣林湾商业市场一楼西南角区域招租交易公告
出租单位 | 仪征市枣林湾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仪征市枣林湾商业市场一楼西南角区域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17时00分 至 ****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001 | |||||||
标的名称(坐落) | 仪征市****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416.0 平方米 | ||||||
挂牌价 | 8.35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2.1万元 | ||||||
竞价时间 | **** 15: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方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7.首期租金应在签订本合同时缴纳,之后乙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下个周期的固定租金。 8.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 | ||||||||
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 |||||||
处置方式 |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 2、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荀女士 | ||||||
保证金查询电话 |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仪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