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a、L-07-04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13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 价幅 度 (万元) |
**** | 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a地块 | 39393.72㎡(59.09亩)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服务业40年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 | 17500 | 5250 | 100 |
安2024-15 | 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b地块 | 56932.97㎡(85.4亩) | 城镇住宅用地、教育用地 | 住宅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23%,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 | 22100 | 6630 | 100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至12月12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17时)前到安溪县****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时间
1.拍卖会于****16时开始,各地块竞买申请人均应在****16时前完成签到手续。
2.各地块具体拍卖时间如下:
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a地块:****16:00;
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b地块:****16:30。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
五、其他事项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有关建设要求:
1.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a地块: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其余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安溪县****
2.安溪县参洋片区L-07-04b地块: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23%,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其余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安溪县****
3.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40%以上,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4.竞得人应按照《泉州市****
5.项目可参照《泉州市****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安溪县****
(四)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周期36个月。
(八)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许先生(资源局):**** ****
康先生(参内镇):****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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