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位于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五旗教包嘎查,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4)太仆寺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面积为334.31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1层。宗地面积为992.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开发程度三通一平。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2、本次转让标的临近村庄,交通便捷程度和配套设施一般,附近有太仆寺御马苑旅游区****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