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规模:邹平市****
2、工程地点:邹平市;
3、服务内容:邹平市****
4、服务要求:①项目中选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②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
5、监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6、监理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7、付款方式: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已完成形象进度造价相应监理费的80%支付,工程结算完毕,经审计部门审核定案后支付剩余监理费(不计利息)。
8、本项目上限价为23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合格标准。
10、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其他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在中选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3、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在本单位近期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