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采购需求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物业服务公示,承担我部2025年度和2026年度物业服务任务,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通过采购单位相关考评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最高限价:499.28万元/两年。
四、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含港澳台)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并提供具备服务履约能力承诺书,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 22 日至****(北京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详见附件二),请在公示期内,按附件要求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含书面盖章扫面PDF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合并压缩。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建议可发送到我站指定邮箱****@163.com。
六、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