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3.4.1中-2.投标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 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 (以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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