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莆田某部劳务派遣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受某部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莆田某部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福建省 莆田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备案回执。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5: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福建省莆田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5: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福建省莆田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备案回执。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1.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备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军队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处罚,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1.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1.1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入股或控股,无外商投资背景。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5 日至2024年 12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 2.1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莆田点击登录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报名费200元,并提供报名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报名后由莆田点击登录查看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