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焙烧车间二期阳极碳块装出炉业务【网上竞价】(第2次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焙烧车间二期阳极碳块装出炉业务【网上竞价】(第2次重新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 (1)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焙烧车间二期阳极碳块装出炉业务工作,包括清理炉底结焦料,平炉底料、间层料及顶层覆盖料,检查并上报炉室破损情况及炉室校正,按品种更换夹具夹板和夹钉,检查并剔除外观破损生块,协同天车工装炉和出炉,按工艺标准进行别块和抽胶皮,按工艺要求进行捣料,按要求标识出炉碳块编号,协助调温进行移炉操作,天车灰仓放灰,装炉区**** (2)供应商负责承揽业务的安全保证和质量保证。供应商所有作业安全应符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质量应符合采购人的工艺技术标准。 (3)供应商负责督促所属人员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其所属人员参加采购人(公司或车间)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和教育培训活动等。 (4)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工作区域范围内的物料规范存放和现场卫生清理。 (5)供应商必须保证装出炉作业(四班三倒)人员不少于8人。 (6)供应商现场负责人应与采购人代表人有效进行业务工作的沟通和对接工作,避免因装出炉业务的进度或质量造成采购人损失或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的情况发生。 6、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作业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质量管理部门下发的阳极炭块装出炉质量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必须符合采购人的安全和技术规范,如供应商没有达到前述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本业务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经双方沟通协商后,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标准或规范执行。 (三)采购人在承包单位作业过程中派代表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有发现安全或作业标准不符合规定或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供应商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或完善措施,保证业务工作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四)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和反馈阳极炭块装出炉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设备故障、质量缺陷或其它问题等,不得隐瞒和擅自处理有关问题。 (五)因供应商作业质量达不到工艺标准或未按照规范要求作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或停工,因整改和停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后续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阳极碳块或设备设施损坏、物资遗失等由供应商按价赔偿,对蓄意损坏破坏的将进一步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六)供应商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上岗作业。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
注: | ||||
报名时间 | ****14:00至****14: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服务)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月结算额=业务承揽总价(含税)÷12个月-验收考核扣款-供应商违约金-供应商赔偿额。 2、结算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26日供应商须依据采购人对供应商承揽工作的完成情况的服务费,向采购人提供合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履行合同、完成工作情况按月验收,按月结算,按月支付承揽报酬结算金额。依据采购人对工作的完成数量、质量验收结果及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情况,每月26日采购人出具质量验收结算单并经双方确认、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应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与当月业务量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业务承揽款项。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信息来源:https:****//purchase/detail/content?infoId=********&processValue=ZBGG&isSecond=0§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