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镇大同村童西组57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10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57.00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时间: **** 09:00 至 **** 11:00
报名地点: 泾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1: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泾河镇 | 村(社区) | 大同村 |
组别 | 童西组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57.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大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童西组,面积57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童东组农田,西至老庄组农田,南至黄浦排河,北至丁庄组农田。承包期为4年,****——****(以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稻麦种植(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为1050元/年/亩,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50元/年/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报名保证金为59850元,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年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59850元,履约保证金59850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承包金一年压一年,其余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保持现有水利配套沟渠现状,不得抛荒,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违者罚款2000元。该地块质量一般,水利、交通条件一般,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本项目限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报名。受让方不允许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不服从镇、村管理、失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补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土地经营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种植当地农业部门明令禁止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的; (2)乙方在种植品种上违规使用跨界农药、化肥,且对周边农田种植的同类品种造成损害的,或对下茬农作物种植造成影响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服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童东组农田,西至老庄组农田,南至黄浦排河,北至丁庄组农田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稻麦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
项目审查表 | IMG_****_111305.jpgIMG_****_111311.jpgIMG_****_111315.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_111318.jpgIMG_****_111322.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 09:00至**** 11:00 | ||
报名地点 | 泾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11:00 | ||
交易时间 | **** 16:30 | ||
交易地点 | 泾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大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童西组,面积57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童东组农田,西至老庄组农田,南至黄浦排河,北至丁庄组农田。承包期为4年,****——****(以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稻麦种植(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为1050元/年/亩,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50元/年/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报名保证金为59850元,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年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59850元,履约保证金59850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承包金一年压一年,其余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保持现有水利配套沟渠现状,不得抛荒,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违者罚款2000元。该地块质量一般,水利、交通条件一般,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本项目限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报名。受让方不允许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不服从镇、村管理、失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补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土地经营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种植当地农业部门明令禁止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的; (2)乙方在种植品种上违规使用跨界农药、化肥,且对周边农田种植的同类品种造成损害的,或对下茬农作物种植造成影响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服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 | ||
交易面积 | 57.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59850.00 | ||
交易底价 | 10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16:30~**** 16: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1050.00元/年/亩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