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厨房设施及二次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上高县 | 公告时间 | **** 20: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厨房设施及二次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厨房设施及二次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厨房设施及二次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43.14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4F**** |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厨房设施及二次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8:00 至 **** 17: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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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